[摘要]:日前,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调整全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新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西安市3.25万失业人员将受益。
据悉,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类区划分为,一类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及市本级;二类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三类区:周至县、户县;四类区:蓝田县。
一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70元,二类区为510元,三类区为472.5元,四类区为435元。此次调整后,平均每人每月增加92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提高最多的是高陵县,由原来的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60元提高到510元,增加150元;其次,长安区、临潼区由原来的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90元提高到510元,增加120元。
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待遇随之也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