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以后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获得政府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补助后,大部分已续接职工医保,但也有少数在7月1日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却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该中心提醒:职工医保需连续参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请这部分人员迅速到其失业前职工医保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职工医保缴费手续。
我市自7月1日起实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加发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不过,少数人由于自身原因,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其每月核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74.03元后,却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建议这部分人员迅速到医保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否则将来将享受不了医保待遇。
具体可登录福州市医保中心网站(www.fzyb.gov.cn)查询参保政策和流程,或拨打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电话87305712、87305720、8730573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