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起,失业职员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街道(乡镇)事务所签到登记时间,调整为每月6至8日,失业保险金到账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时间可顺延。 失业职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报停、恢复享受、代领,以及丧葬抚恤金等手续的时间,调整为每月21~25日;凡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新增失业职员,仍按原划定于当月10~11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失业保险发放窗口领取银行存折。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作进一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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