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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失业保险

  •   根据山东省《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烟台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适用范围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降低费率期限...

长岛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长岛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长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长岛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