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失业保险
-
贵阳市人社、财政、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出台《贵阳市2019年度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参保企业界定标准及流程》,明确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申请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
-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毕节市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从今年3月1日起,统一由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按现行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680元/人计算,失业保险金由此前的每月1176元/人调整为每月1344元/人. ...
-
3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将进行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精神,目前,贵州省和黔东南州相关部门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文件精神印发相应通知.《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从2018年3月1日起统一由一类地区最低工...
-
3月1日起,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由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人/月的80%计算,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176元/人/月提高至1344元/人/月,上调168元. 失业人员符合...
-
清镇市不断加大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提高基金征缴率,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实现了首季"开门红".截止3月底,全市完成失业保险基金征缴365.8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33.25%;完成参保人数4051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0.04%. 一是强化政策...
-
今后,非贵阳市户籍的人员,可灵活选择在户籍地或参保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这是记者10月5日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以往,部分外地(外省)户籍的在筑参保人员失业后只能转到其户籍所在地才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这让许多在筑工作者感到十分...
-
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从7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贵阳市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月从失业保险基金...
-
贵阳市从7月起启动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加发临时性价格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影响。 此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补贴,一类地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二类地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7元,三类地区补贴标准...
-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逐步到位,我市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高峰期已过去,失业保险基金压力也逐年减小,失业保险形势趋于好转。 为确保失业保险金正常发放,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总量控制、自求平衡、促进就业、确保生活"的指导思想,我市采取积...
-
9月27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10月1日起,贵阳市开始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介绍,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rdq...
贵州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贵州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贵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贵州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