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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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080元/月提高至1215元/月,时隔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又要提高了! 最新的具体调整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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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080元/月提高至1215元/月.时隔两个月,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又提高了,上调至1395元/月.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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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实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的通知》.根据《通知》,在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2017社保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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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另外,生育还可以加发失业保险金;还可以领取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hellip...
江门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江门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江门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