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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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内蒙古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据了解,按照规定,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2019年5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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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内蒙古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兴安盟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进行调整.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10%.参保人员失业1到12个月,由原来每人每月1248元上调到每人每月1404元,每月多增发156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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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杭锦旗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维持0.5%不变,此次降低费率政策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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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包头市于2017年8月1日起全面落实了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政策.提标后,平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345元提高到1443元,每人每月增加失业保险待遇98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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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通辽市继续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维持0.5%不变,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成本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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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于4月1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在2016年已经降低0.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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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根本利益,有效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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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依据,具体调整办法为: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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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调整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依据公布的调整办法,调整后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71元. 根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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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在2016年已降低0.5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维持0.5%不变。 此次降费率政策是继2015年、2016年之后,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统计,...
内蒙古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内蒙古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内蒙古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内蒙古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