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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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率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7%,个人费率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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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企业职工权益,稳定企业用工岗位,近日,我市启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报工作。 据悉,企业稳岗补贴政策作为稳定企业用工岗位,保障职工利益,使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的一项重要举措,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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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510元,五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调整为450元。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上调各市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调整后最高达到每人每月510元,最低标准380元,其...
山东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山东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山东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山东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