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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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生活,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按照最新政策,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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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水平,提高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韶关失业人员保险待遇将由原来的968/人.月上调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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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自5月1日起,暂按两年期限,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将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21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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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送审稿)近日在省法制办网站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失地农民就业、企业滥用实习生以及外国人就业等将得到保障或规范。该条例已纳入省人大今年立法计划。 制度保障失地农民就业目前广东的失地农民有近300万人,其中有就业能...
韶关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韶关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韶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韶关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