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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

如何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有很多人之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缴纳足够养老保险,却已经面临养老问题,于是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为大家解释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
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办理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也就是说,参保人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后,或者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才具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而规定的义务主要包括: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的最低缴费年限,或者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达到足够金额。对目前家庭困难的人来说,确实存在有心参保而无力缴费的问题,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便成了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事实上,国家根据不同的特殊群体,已经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如果不能参加,还可以根据户籍性质,参加城镇居民或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将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
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从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各级政府建立的养老保障的自由职业者,可参照现行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执行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对从参保时起至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部分,可延续缴纳至15年后再办退休,也可在参保时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向前补缴不足15年部分(补缴起始时间最早为98年1月),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后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延续缴费至15年后再办理退休,参保缴费地以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20%缴费比例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基数为对应年份在岗职工平均,缴费指数为0.6。
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让很多人之前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缴纳足够养老保险,却已经面临养老问题,有了一个完善的解决办法。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为大家做的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解答将会帮助大家更快解决这一问题。在完善社保的同时小编建议您购买适量商业保险做到双重无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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