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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保人员即日起可参加社保

  按照相关文件划定,企业缴费需由企业负责,严禁漏保职员个人为企业垫付缴费。同时,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仍未办理的,按划定取消其参保资格。
  缴费尺度:以录入参保时间为基准,届时年满73周岁及以上职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均匀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春秋未满73周岁职员,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参保时间距73周岁的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月),年缴费尺度为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均匀工资的8%。参保职员所在单位按照个人缴费全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职员进行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1.办理内容(可由“五七家属工”委托人办理)
  /参保缴费/
  参保的办理流程主要分:“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3个步骤和若干环节。
  (二)办理流程
  据了解,此次参保初审部分不同的,参保缴费地点也不同,待遇审核实行预约办理,除指纹采集外可委托办理,养老金须待财政津贴到账后发放。
  此次可参保职员的范围主要包括,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2月至6月审核通过的漏保“五七家属工”,参保的详细职员可根据审批名册办理。
  (一)参保职员范围
  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省“五七家属工”漏保职员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年2月至6月审核的“五七家属工”已完成报省审核,从即日起,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正式开始办理“五七家属工”漏保职员参保缴费业务。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仍未办理的,按划定取消其参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