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5月1日起到2018年4月30日,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
市社保局审计监督科科长周涛告诉记者,受此政策影响最大的将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初创型企业,企业运营成本将降低,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不会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但是加大了政府的责任,对个体个人没有影响,他只是降了缴费比例,没有降缴费基数,所以并不影响参保人的退休待遇,但是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社会保险各项工作推进力度,继续狠抓扩面征缴工作,在降低费率的同时,促进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