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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检突出人性化服务

  淳化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群年检服务中,实行简化程序,业务下沉,创新性开展“两公示、两监督、两抽查、两代办”服务模式,变“群众上来到干部下去”,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年检,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水平。
  两公示。对享受待遇人员实行两榜公示进行集中年检。第一榜是在每年3月份,在各村公示栏公示上年年底信息系统中实际享受待遇的人员,并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镇社会事务服务站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榜公示结束后,县经办中心根据公示反馈情况,组织县镇两级进行回访,最终确户到人。第二榜在村上再公示经回访核查最终确定新的享受待遇人员名单,再经7日公示群众无异议之后,由各镇社会事务服务站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备案。
  两监督。公开公示让群众充分监督,通过在村上张榜公示后,让群众对已故人不及时注销冒领待遇进行举报,同时监督镇村工作人员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群众领取时让发放人员进行监督,对农村群众的待遇发放委托县信用社在各村设立便民网点,要求网点工作人员必须起到监督作用,配合开展年检工作。
  两抽查。为确保公平公正,该县坚持集中年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日常月报制度更新信息的基础上,定期开展抽查纠错。同时,抽查工作坚持每年每镇必到,一个镇随机抽查30%的村,每村随机抽查10%的户。
  两代办。对残疾、瘫痪、高龄等行动不便的群众,一种是采取民事代办的形式,由镇工作人员和村级信息员上门入户年检。一种是采取家属代办的形式,由其家属代表年检对象,持年检对象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生存证明,到镇社会事务服务站代为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