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予以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25元。该政策在3月31日前落实到位。
本次基础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市62万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年支付总额在原基础上增加近7500万元。这是我市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连续第6年调整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逐年提高,体现了社会保险加强普惠性的要求,在保障以农村户籍人员为主体的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