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为1650元,高级(三级)为2200元.
为给群众提供便利,让职工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该市在全省率先试运行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