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80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4034元.各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符合此范围的,参保单位按2017年8月实有参保人数申报调整.
2017年1月以前参保的职工从2017年1月开始调整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7年1月以后参保的职工从参保之月开始调整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单位申报2017年9--12月增加参保职工时,申报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807元,最高不得高于14034元.
2017年7月1日起,新增参保单位申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807元,最高不得高于140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