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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20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方式

  据市人社局消息,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近日启动.按照计划,9月底前基本完成参保登记任务.这意味着,阜阳市符合规定的机关单位(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参公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领取退休金之前都要参保缴费了.
  个人缴费比例为8%据了解,201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经准备,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启动.
  以往阜阳市公务员不参保缴费,退休时依据最后档案工资按比例拿退休金;事业单位中部分单位此前按地方性政策参保缴费.改革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企业一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范围包括:市直(含阜阳经济开发区、阜合产业园区)及各县(市、区)范围内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按照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已完成资格确认的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另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将阜阳市参保登记范围的部分省属驻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纳入.
  强制性增加职业年金企业养老保险方面,有条件的企业可给职工办理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则强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所谓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职业年金有两种领取方式,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是选择按月领取,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职业年金账户储存额除以相应的计发月数核发,领完为止;二是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按契约领取待遇,支付终生.
  基本养老金计发方式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即可领取基本养老金,计发分"新人"、"中人"、"老人"三种.
  "新人"即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中人"即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对"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老人"即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按有关规定退休(退职)的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继续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由原渠道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的基本原则."有关人士说,参保登记之后的次月,就可缴纳社会保险费;退休待遇暂按原办法计发,只不过发放途径由原市财政移交至人社部门.对于改革后待遇计算方面的文件,省里还未出台.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将持平"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改变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拿钱,不缴费"的情况,让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所以,缴费比例是一样的."市人社局有关同志说,相比改革前按"最后工资"分档确定退休费,改革后新的待遇计发办法能够更全面历史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也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相一致.改革后,从长远看,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将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