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时间、标准及资金来源等作出规定.
据悉,按照"小步快走"的方式,以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00元/人/月为目标,我省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平均负担2/3,市县财政平均负担1/3,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本次调标惠及我市城乡居民约92.7万人,每年将增发养老金约5562万元,调标资金将在今年国庆节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