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我市退休人员可在6月30日前选择适合自己的认证方式进行认证,以免超期影响领取养老待遇.
据悉,今年的认证工作集中在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凡是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人员均可进行认证.
今年认证方式主要有:通过移动端手机APP如"老来网APP"或"南宁智慧社保APP"进行认证;通过网上自主认证,即登录网页进行自主认证;通过南宁市就业社保微型终端一体机认证,即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布设在南宁市1383个行政村内的就业社保微型终端一体机进行自主认证.
如无法通过以上3种方式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广西区内居住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社区(乡镇)认证点进行资格认证;广西区外境内居住人员,可登录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n12333.gov.cn)下载及填写《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协助认证表》,并持相关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再将表格寄回南宁市社保局;国外居住申请人,可持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表格寄回南宁市社保局.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可提供当地工会联合会或民政署出具生存证明,并将相关证明寄回南宁市社保局;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可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并将相关证明寄回南宁市社保局.本市居住人员因自身原因(生病或年迈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办理资格认证的,由原所在单位或现管理单位上门认证或通过纸质认证的办法完成年度资格认证,并填写好纸质认证表格(盖章)寄回南宁市社保局.详细情况可登录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n12333.gov.cn)查询或拨打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电话(0771-585025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