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2278元/人月,位列全省第二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保险统计报表(2017年度)》有关数据,对全省及各设区市2017年度城镇企业职工人均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明确,各县(市、区)2017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明确,以此作为处理2018年有关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据悉,我市2017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为2278元/人·月,位列全省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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