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精神,稳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富民 33 条"意见,根据省、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统一安排,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最低标准进行提标,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增幅达9%.
为做好此次提标发放工作,该县各乡镇经办机构提前开展信息核对,梳理摸清待遇调整人员情况,严格按照基础养老金提标的发放范围要求,审定本次提标人员及相应资金额度,做到不错不漏、准确发放,确保全县27.4万名符合政策领取人员在2019年3月31日前领到增加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