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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起海宁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至550元/月

  自今年5月1日起,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原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增设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550元/月,原设定的其他缴费档次标准不变.也就是说,原最低一档需每月缴费733元,现在该最低档调整至550元/月.
  而对于原选择按最低缴费标准(733元/月)缴费的参保人员,本月起将自动调整为550元/月的缴费标准,无需办理变更手续.如需调整缴费档次标准的,可于今年6月20日前到市社保中心、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缴费变更手续.6月30日晚,我市社会保险将进行年度结转,结转后至7月20日也可变更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