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临泽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19%降低至16%.自2019年1月1日起,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18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1869元计算,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下限由3286.30元调整为3093.45元,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即上限由16431.50元调整为15467.25元.经测算,降费后,今年预计可为该县企业减负280万元.
此次"双降"政策实施后,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用工成本,而且为企业增添了活力,有效保障企业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