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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涨5%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南通市将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涉及全市约81.9万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约72.6万人、机关事业退休9.3万人。
  受去年长期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今年为应对疫情阶段性减免单位缴费等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面临较大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仍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标准一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高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倾斜。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虽然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不是说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缴了。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缴满15年后就停止缴费,则达到退休年龄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会高,而且每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增加额也不会高,因为基本养老金计发是与缴费长短、缴费高低紧密挂钩的,“要享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必须靠连续缴费、持续缴费,同时要按全部工资收入足额缴费,才能为自己赢得相对高水平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