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么?你知道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怎么领取么?你了解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怎样办理么?小编告诉大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基本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该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参保地的职工医保,有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保险费从参失业金中支付,个人不不缴费。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参加职工医保应缴费率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按照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问题或者是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参加职工医保应缴费年限按照其失业前参加参加职工医保应缴费年限计算。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参加职工医保的当月起享受相应的住院及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与领取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由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待遇。
关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七:各地高要重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认真测算,研究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法,已经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虽然“皇恩浩荡”,恩泽万民,但是大家还是要努力找工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哦,小编祝大家身体健康,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