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州市第一病院、福州市第二病院作为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首批试点病院,前提成熟后将扩大到其它医保定点病院。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尿毒症患者,每周可在试点病院接受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基本服务包含血管路及透析器各1套、透析液1人份、内瘘针2支、生理盐水3瓶,以及消毒耗材和血液透析操纵、血透监测。基本服务包按照350元/次的定额尺度,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90%、试点病院减免10%。其血透用度,由试点病院先行垫付,试点病院每季度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因为长期血透个人支付用度较多,很多尿毒症患者陷入困境。根据福州市的新划定,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ICD—10:N18.0)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员,按划定程序办理审核存案手续后,在试点病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
记者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福州市决定在全市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工作,以进一步减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员尿毒症患者医疗用度负担,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题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