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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本市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不用额外缴费,就可以享受到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三项生育保险待遇。与职工生育保险的登记手续相同,参保人员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该参保人员的妊娠诊断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办理妊娠联网登记。之后,应当持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发生的费用即时报销;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
  今年本市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费采取限额、定额和按项目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付费,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
  那么,一名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妇自怀孕到剖宫产生下宝宝可以报销多少费用呢?与未参保的产妇差别在哪里呢?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位参保城乡医保的准妈妈怀胎十月的产前检查费用是1000元,剖宫产费用是5000元,合计6000元。根据城乡生育保险的报销额度,她的检查费能报销550元,生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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