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6个县级公安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推进会于昨日(29日)下午在柳州市第一看守所举行,此项工作除1个县正在运作中外,其余5个县的监所均实现了医疗卫生专业化。至此,柳州市6个监管场所和市辖的5个县级监所基本实现由医院派出的专业医疗团队进驻公安机关监管场所,为监管场所的卫生防疫和在押人员的体检诊治提供专业服务。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数居高不下,患各种疾病的被监管人员也急剧增加,而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及医疗设备难以适应现实工作需求,患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因不能收押而毫无顾忌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同时,被监管人员突发重大疾病时因没有专业医生救治只能送所外医院救治,牵涉了大量警力,也给监所埋下安全隐患,公安监管场所实现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是监管民警多年来一直期盼的大事。
2011年底,柳州市开始对监管场所医疗专业化工作进行探索和尝试。至2013年底,柳州警方先后建立了强制隔离戒毒所与丽人医院、第三看守所与一五八医院特殊病区的医疗合作机制。这两所特殊病区的建成,为全面推进监管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年以来,柳州强力推进该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全区率先完成了市属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为公安监管场所的安全又增添了一枚重要的砝码。
2015年9月11日,柳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第二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与柳州市中医院、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工人医院、丽人医院签署了“所院医疗合作协议”。在签约仪式前,柳州市第三看守所已与一五八医院签订协议建立了医疗合作关系。至此,柳州市的6个市属监管场所,全部与专业医院建立了医疗合作关系。
按照协议约定,签约医院要选派一定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医技人员进驻合作监管场所,全面负责在押人员的医疗卫生工作,保障公安监所医疗卫生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每天24小时有医护人员在所值班。进驻监所的专业医疗团队主要负责在押人员的入所健康检查、日常巡诊、所内就医、突发急病的处置、出所就医、卫生防疫等工作,并做好患病在押人员跟踪管理,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同时,签约医院要为合作监所的在押人员开辟外诊急诊绿色通道,确保在押人员外诊和急诊时,能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驻所医疗团队要负责监区及办公区卫生防疫工作,对监区、监室、办公室、伙房、厕所等区域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在换季或者病疫流行期间应当增加消毒次数。患病在押人员投送监狱执行的过程中,驻所医疗团队要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必要时派医护人员随行,确保投送监狱执行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