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医保局在异地就医费用审核中,发现参保职工任某某,男,34岁,于2016.9.19—2016.11.10因“腰椎间盘突出症”住三台某定点医院治疗53天,诊断治疗存在很多疑点。故于2017年2月8日市医保局联合三台社保局医保股一道对其住院的定点医院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通过调阅病历、回访病人、查看原始处方、走访工作单位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病历记录不完善,医嘱与治疗用药不相符;二是存在多记费用现象如患者实际住院41天,收费按53天收取;三是对参保人员住院身份核对存在走过程走形式,未将身份核对真正落实到位;四是该医院对医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医院医保科对医保政策不熟悉,普遍存在对医护人员宣达不到位的现象。
根据定点医院协议规定,责令该定点医院其限期整改,并将违规行为做全市通报。同时拒付参保患者多记费用与诊断治疗不相符的费用3189.05元。通过联合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对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管,使审核监管重点更加突出,对定点医院违规行为更有震摄力,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