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开始,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和36种谈判药品.本次调整药品目录增加了药品使用品种,调整后西药增加332种、中成药增加242种,共计574种.36种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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