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3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30元.
二、缴费扣款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三、待遇享受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四、参保范围和对象龙游县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具体包括以下对象:(一)具有龙游县户籍(含持有居住证)的城乡居民;(二)非龙游县户籍在本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的学生;(三)与龙游县户籍城乡居民有法定婚姻关系,且在本县长期居住的非龙游县户籍人员.
五、参保缴费办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方式:
1.已与龙游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约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扣款期内确保签约的账户中存入足额的保费;2.已参保但未与农商银行签约的人员,在缴费扣款期间内与农商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并在签约账户中存入足额的保费;3.未参保或参保中断的人员应先参保,再与农商银行签订扣款协议,并在签约账户中存入足额的保费.
六、签约地点各农商银行网点七、咨询电话参保事项咨询电话(参保登记科):7021898缴费到账咨询电话(征缴转移科):7025059医疗待遇咨询电话(医保待遇科):7022498龙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