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2018年度承德高新区城乡居民医保征费标准不提高,继续执行每年人均630元标准,其中个人缴费人均180元,中央省市区财政补助人均450元,预计2018年度全区征缴医保费4410万元.
为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全部征缴任务,全区六类贫困人口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全额财政资助惠民政策,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分步推进,9月份以学生参保为主, 10月至12月份全力攻坚居民参保.
截止目前,学生缴费工作全部完成,参保人数9557人,参保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