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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遂宁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调高了

  根据日前我市公布的《2017年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第一档180元/人·年,第二档300元/人·年;相比较2017年的缴费标准,第一档与第二档分别上调了30元.此外,参保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大家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社区居委会办理.
  参保政策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长期居住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底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政府、街道(社区)组织参保并签订银行代扣协议;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并签订银行代扣协议.
  参保资料户口簿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在社保局合作银行开设的银行卡缴费金额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两档:第一档180元/人·年;第二档300元/人·年.
  民政、残联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缴费方式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的个体参保人员应于每年2月1日前将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代扣协议约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在每年2月1日前持银行卡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的市、县(区)社保机构缴纳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