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于2018年1月1日跨入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度期间医保系统将停止服务9小时.
因医保信息系统年度处理需要,宁波市社保局医保实时交易系统定于2017年12月31日20:00至2018年1月1日凌晨5:00期间暂时停止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服务,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不受影响.医保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的医疗费,由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定点零售药店暂停提供医疗保险购药服务.
如非必须,请大家尽量避开在此时间段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