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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制度

  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制度,减轻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市医保局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实施意见》,目前贯彻情况良好,医保基金已拒付医院超总控金额达1500万元.
  据了解,通过医疗保险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付费实行总额控制,促进定点医院加强内部管控,杜绝医疗浪费和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按照保障基本、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激励约束的原则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年度总量预算、月度定额控制、年中动态调整、年终统一清算"的总控具体流程,细化了医疗费用预决算指标、医疗费用总额核算、违规医疗费用处理、医疗费用清算、协商研判机制、医疗服务管理及医疗监督管理要求.
  加大总控力度.细化医保服务协议,将总额控制指标、医疗服务监管和考核、违规处罚、医疗费用结算、拨付和清算等纳入协议内容.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总额控制费用季度分析、定期通报制度,防范可能出现的推诿拒收病人、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量等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