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没缴城乡居民医保的小伙伴,居民医保征缴费系统将临时放开!小伙伴们请注意时间:3月21日至3月22日,大家抓紧时间赶紧补交吧!
2017年,我市市委、市政府在医改方面出台了《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打通了我市城乡地域壁垒,破除了城乡身份差异,也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全面统一.办法明确规定,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时间由往年的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变更为2017年的9月1日至2018年的2月24日.在上述时间内正常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的,可正常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虽然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征缴期加强了宣传力度,拓宽了收费渠道,但还是有部分居民错过了集体征缴时间.
本着服务为民的宗旨,经省、市各级医保局及地税部门协调沟通,2018年襄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费系统将于2018年3月21、22日临时放开城乡居民核定缴费功能权限.希望之前错过集中征缴期的居民抓紧时间到所在社区办理核定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