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开始,衢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通过手机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
只要其家庭成员为衢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可将本人个人社保账户中的历年结余资金与其分享,用于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衢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可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范围为:一是家庭成员在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联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就诊类型限于普通门诊、特殊门诊、药店购药;二是家庭成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经办机构的手工报销和衢州市外的异地联网结算暂不纳入家庭型个账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