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足额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推进,肃南县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全面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肃南县印发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疗保险征缴通知,明确征缴时间、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县、镇(街)、村(居)三级联动,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提醒居民在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续缴社保费.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个人缴费统一标准人均220元,较2018年增加4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490元,共计人均710元.
同时,认真做好参保对象的资格审定工作,重点对重度残疾和计生家庭及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身份进行维护,确保代缴政策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