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将开展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年度补缴工作.
据悉,补缴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障我市退休职工的权益.补缴的对象为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仅限在无锡市区办理退休的人员),补缴的方式是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到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相关人士提醒,需要申请医疗保险年度补缴的退休人员,需到市社保中心企保管理部窗口办理补缴手续,其中锡山、惠山两区退休人员分别向两区社保办事处受理.退休人员补足医保年限后,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