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即将结束,补缴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月28日.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在补缴时间内到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或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已开通自助缴费服务地区的续保居民,也可通过"智慧社保"手机APP软件或登陆"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根据提示完成参保缴费.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出生后180日内新生儿、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居民除外).
参保后,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可按相关规定通过补录方式予以报销支付.
自助缴费操作步骤
已开通自助缴费的地区,参保信息无变化的续保居民(高校在校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I-II级重度残疾人除外),在年度征缴时间内可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完成办理参保缴费业务(技术支持电话:18632533877、1863156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