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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特病鉴定启动

  5月10日至25日,淮南市将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特病鉴定工作期间,符合门诊规定27种大特病申报条件的市辖四区(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城镇职工和居民,可到市医保中心办事大厅专设窗口进行申报.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可到当地医保中心经办机构专设窗口进行申报.
  据了解,门诊规定病种实行申报制度,每位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申报27种大特病中的一至两个病种.门诊规定的27种大特病分别是慢性肾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病Ⅲ期、糖尿病(有并发症之一)、精神疾病缓解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重症肌无力、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肺心病(含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慢性前列腺炎、慢性盆腔炎、肝豆状核变性、炎症性肠病、慢性活动性病毒性肝炎、骨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心功能不全、癫痫、结核病活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