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医疗、生育、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编制;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管理;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和支付;负责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单独统筹结算的管理工作;负责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业务的协调、指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行政、财务、文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行政经费收支预决算,定期上报会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和管理;负责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账户部
主要职责 负责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发放、挂失、解挂、注销以及相关业务表格的发放;负责办理驻外人员和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备案;负责办理个人帐户资金清退和异地人员个人帐户资金返还;负责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和个人帐户资金的结转计息等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一次性、经常性待遇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保健部
主要职责负责企业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费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考核评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审核一部
主要职责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药费用的初审。办理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和居民门诊大病医疗证的审批及办证;根据贵阳市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承办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指导区、县(市)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业务;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保险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做好对定点服务机构的协调服务与监督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审核二部
主要职责 负责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费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初审算工作;负责参保人员特殊病种门诊开药委托书的办理;负责参保人员省内、外转诊转院审核(批)备案工作;指导区、县(市)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业务;做好对定点服务机构的协调服务与监督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稽核部
主要职责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稽核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监督医疗保险基金和费用收支预、决算的执行;开展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和医疗、购药、服务的稽核检查工作;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医疗保险运行中的违规行为及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投诉、举报;负责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的复核、结算、拨付工作;指导区、县(市)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信息统计综合部
主要职责 负责医疗保险计算机支付系统的管理;负责“三个目录”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情况的核算、分析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编制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负责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医疗费用的手工报销结算工作;指导区、县(市)医疗费用手工结算业务的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情况;协助本单位党支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投诉及申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案件;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本单位党支部、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