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发布《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我省将及时按规定将新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根据疾病防治需要,及时将新药纳入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范围,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价格合理的新药、创新器械等具有良好临床应用前景的治疗方式。 鼓励省内大型中药企业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鼓励中药企业研发基于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鼓励传统中药制剂发展,符合要求的传统中药制剂在指定平台备案后即可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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