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启动啦!请大家及时参保缴费,否则明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保。为使您更加了解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等政策,请您仔细阅读本宣传内容。
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280元/人·年。
根据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的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我市是执行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
参保缴费对象
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各级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成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2018年第28号),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 2021年属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 已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或“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自助办税终端和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粤省事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 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280元)统一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