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从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9月5日,全市参保居民349859人,参保率达94.55%。
据了解,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参保已于8月31日截止,学生参保于9月5日截止,目前2007年的参保工作已全部结束。其中新增参保学生4万多人,参保率达到94.55%,超额完成省政府要求的参保率达到80%以上和市政府要求的参保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任务。
9月1日后,参保居民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从目前情况看来,儿童急诊病号居多。但是,由于部分参保居民对医保报销程序还不是很了解,给医保待遇的核定带来难题。有些参保居民认为享受待遇是先由自己垫付,再到社保部门报销,因此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才出示城镇居民医保卡,由于医院住院费用支付系统的记录无法更改,给居民医保待遇的核定带来很大不便。
因此,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参保居民,一定要持红色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生判断属于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产生费用医院系统将自动转入医保支付。在此,也提醒9月1日前已经住院的参保居民,为方便9月1日后产生费用进入居民医保支付系统,请尽快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