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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特殊疾病在门诊治疗可以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共有17个病种。其中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老年性白内障(晶体植入治疗)限于在二级或三级医院治疗;恶性肿瘤(非化疗和非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透)、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结核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性早熟、高血压III期、糖尿病、脑中风、精神分裂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限于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其他病种小儿脑瘫、肝胆和泌尿系结石可依据病情在任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支付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从20128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