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兰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注意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生了变化,医保部门提醒参保人员及时到兰州市各兰州银行网点续存当年医疗保险费,以免由于账户中余额不足而造成中断缴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构成。根据最新公布的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年工资32906元来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缴基本医保费用为148.12元(32906÷12×5.4%),全年为1777元。在大额医疗保险费上,根据兰州市政府的新规定,从2012年起,大额医疗费用征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按当年1月份执行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数额的0.5%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全部由本人承担。据此,2012年1月执行全省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标准为29588元,按0.5%缴费额为148元。这样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合计1925元。
医保部门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今年6月10日以后,缴费就按7月1日公布的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年工资为标准了。因此,参保人员应以办理登记日期的当月为准,就近到兰州市各兰州银行网点续存当年医疗保险费,以免由于账户中余额不足而造成中断缴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医疗保险按月扣款,预存时可多存,当月扣款在存折上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