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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维持“认房不认贷”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公积金贷款目前仍维持家庭房产套数认定原则,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政策暂时未做调整,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深圳市2015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近日对外公布,运行情况显示,近万个家庭一季度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优惠。
  据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自去年8月1日深圳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以来,该中心为回户籍地购房的非深户缴存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共计10462份。这意味着,公积金中心目前已支持万余非深户职工回乡购房。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受理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101笔,发放金额4086万元。需要提醒的是,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深户职工到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需在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非深户职工,想回户籍地购房,需先了解当地的异地贷款政策是否放开,再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深圳周边的东莞、中山等城市,已经取消户籍限制,只要在深圳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去东莞、中山买房,就可以向东莞、中山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