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督促各类单位及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自今年8月下旬起至11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拒不履行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首先督促单位自查。要求全市各单位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是否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是否已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是否按时(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足额(按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逾期缴存、不缴、少缴行为。要求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于9月30日前,到所在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缴存手续,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利用工商、社保联网数据,重点对未设立单位账户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进行核查;利用公积金系统数据,有针对性对随意停缴单位、欠缴单位、未按时调整基数单位进行督查,采取电话催缴、寄送催办函、上门督办等措施,督促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如实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