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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我市又出三项便民新政

  目前我市对于公积金提取又出三项新政策,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切实保障了缴存职工权益.
  其中,离职提取年限由5年缩减为1年.在此之前本地职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除了购(建)房、租房、还住房贷款、重大疾病等理由外,离职需满五年才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绍兴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新就业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账户资金转移手续;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凭相关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即可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
  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手续也大大简化,凭身份证即可提取公积金余额.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单位已经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退休职工,可凭身份证提取本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
  此外,为防止利用单套住房频繁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新规中也明确,不同的缴存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间隔时间须在12个月以上.